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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某公司(总部北京,成都为分公司)工作了快六年了(已签过两次劳动合同

四川-成都 03-29 07: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现某公司(总部北京,成都为分公司)工作了快六年了(已签过两次劳动合同,3年和6年且还在合同有效期内),现原部门解散公司存在,公司以调动部门(部门之间为集团下子公司和分公司关系,法人不同)为由要求我们重新换签劳动合同,且还有6个月试用期,请问公司行为是否合法?在此提出几点异议:1,之前有过不少换岗,也是跨部门跨子公司均未重新签订合同,直接走的人事调动,为何此次要以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之前是否算违规?本次我们是否可拒绝签约?2,现在总部及分公司人事和条线领导软硬兼施天天催我们签约,若签约了,在六个月内是否可以设置考核随意开除我们,且没有任何赔偿?3,若我不同意签约,担心公司把我在不重新签订合同情况下,把我调去其他部门,我是否可以不同意?我们作为个人是弱势群体,只能咨询劳动主管部门,还望及时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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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29 08:34
你好,不合法,可以不同意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3-29 08:34
可以不同意。
回复时间: 2016-03-29 09:12
您好,可以拒绝的。因为公司的合并、分立,不影响原劳动合同履行,所以不必须新签订合同。如果单位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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