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网络法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李波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湖南-邵阳 10-14 11:09  悬赏 0  发布者:838239 给我留言  回答:(3)
熄灯前,小强到楼下宿舍串门(学生睡觉之前,有30分钟的洗漱时间),回来时碰到小刚站在门口,一不小心摔倒在地,还没等其他同学反应过来,小强便自己站起来走到床边。不一会儿,小强哭起来了。见此情况,宿舍长立即向过道巡逻的保安报告,保安将小强抱向卫生院。
  同时,班干部向学校领导反映了情况。学校安稳办领导和班主任迅速赶到卫生院,经检查被诊断为左手骨折。随即,学校联系上小强家人,经家人同意,就在当地卫生院接受治疗。
  手术结束后,在晚上23时许,小强由班主任带回了学校。
  与此同时,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与巡逻保安一起将事发情况做了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小刚站在门口没有走动(同寝室的1、2、3等人证实),从小刚的描述中得知,他当时的脚是分开站着的,通过他的现场示范,两脚的宽度基本与肩同宽,不会影响他人的正常通行。
  第二天,小强的姑姑和爷爷到校了解情况后,认为这件事与他人无关,自己愿意承担医疗费用。学校表示愿意帮助其报销保险。随后,小强被带回家继续接受治疗与休养。
  过了几天,小强的妈妈从外地回来,她认为孩子是在学校出的事情,学校应该负全责,并索赔医药、护理、误工及其往返的车费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5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0-14 11:14
学校应该负全责
回复时间: 2011-10-14 11:19
学校应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14 11:21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在此事故中,学校在设施和管理上没有过错或过失,纯意外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851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8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86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7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