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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河北 10-12 12:34  悬赏 20  发布者:95149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父亲已是老年人,想再婚,女方有一个14岁儿子和一个已结婚的女儿,我们姐弟两个都已成家。请问我父亲的婚前财产,在若干年父亲去世后。女方的子女有继承权吗?若果避免以后发生财产纠纷,父亲写下遗嘱是否以后可以更改?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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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10-14 09:44
你好!你父亲可以立遗嘱,并且以后可以更改,以后立的遗嘱为准。当然可以公证遗嘱,效力要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回复时间: 2009-10-12 13:02
答;自书遗嘱可以有多份,以最后自书的为准;没有遗嘱时,才安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嘱。为了避免纠纷,你父亲可以立遗嘱,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给与处分。
回复时间: 2009-10-13 06:58
女方的子女与你父亲形成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为避免日后纠纷,你父亲可通过立遗嘱来解决,并且本人可以更改其所立遗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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