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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好,想咨询个问题,我妹妹前年给一个朋友借了8000块块钱

新疆-博尔塔拉 03-31 16:1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王律师好,想咨询个问题,我妹妹前年给一个朋友借了8000块块钱,结果这个借钱的人现在很不愿意还钱,3年过去了还有3000元钱不给还,这个人有单位,也有借条,可以去找借钱人单位要求单位处理吗?如果借钱人单位不管该怎么追回这剩下来的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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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31 16:19
你好,首先,单位没有义务处理。其次,你可以起诉,但是你的借条存在超出时效的情况。可以联系一下律师
追问:

借条还有时间限制吗?我不知道这个,当时这个人说他的妈妈生病住院需要用钱,都认识所以就借了

追问:

问:借条还有时间限制吗?我不知道这个,当时这 个人说他的妈妈生病住院需要用钱,都认识所以就借了,后来听说是谎话,这个人喜好赌博,住院是骗人,所以向他要钱就挤牙膏一样还了四千多,还有三千怎么都不肯还,打电话追要还威胁我妹,所以我妹

回答:

你好,借条是由时间限制的。首先你要清楚他给你打的是欠条还是借条。一、如果是欠条 :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出具欠条次日起计算,。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还款日期次日起计算,二、如果是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还款日期之日起计算。超出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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