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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男方有外遇,女方想离婚,女儿两岁,有房产

 10-13 14:35  悬赏 0  发布者:xyz98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10)
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
 
我们于2007年5月登记结婚,婚前相互了解较少,婚后发现双方性格难以沟通,特别是男方根本不愿意就家庭内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处理。女方在2008年5月发现男方在当年四月底有嫖娼行为(有其与朋友的聊天记录为证)。双方结婚以来,财产一直没有进行共同管理,男方也不愿意将小孩放在身边抚养,只想放在老家由老人带。
 
现在女方认为双方实在不适合在一起共同生活(主要是男方无法融入、习惯于单身生活且对家庭生活和成员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且男方有条件但不愿意给小孩创造对其有利的成长环境,并且对女方将小孩接过来放在身边抚养有严重的不满及对应的抵触和对抗行为。
 
双方皆为自由职业人士,平均每人年收入约为十万元。男方在婚前有购置一辆价值11万的小车,双方在2008年11月在深圳购置了一套两室一厅76平方米的商品房,由男方付的首付及装修(女方装修出资了一万余元),房产证名字为女方,且由女方自购房之日起在承担每月房贷2500多元。
 
现在争执的焦点为孩子的抚养权。女方的理由是:
1. 孩子还不满两周岁(孩子出生日期为2007年11月9日);
2. 孩子一直由母亲及外婆在带(中途由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由孩子奶奶及母亲在带);
3. 母亲的文化程度为大专,父亲的文化程度为初中,且母亲家庭成员的教育水平要比男方家高,对小孩的教育成长有利;
4. 父亲有过错及不愿意将小孩放在身边抚养,在精神和思想上不能给予孩子有利的成长条件。
 
女方要求离婚,并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对房产进行合理分配。
 
谢谢各位律师的热心解答!
深圳 谭小姐
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为江西,婚姻登记也为户口所在地

补充:
女方为大学专科学历,女方母亲为企业退休职工,女方有一妹妹,大学本科正在攻读研究生学历。
男方为初中毕业,父母为普通农民,有一哥一姐一妹均已成长,普遍文化水平较低。
女方生育时为剖腹产,且今后没有再要小孩的打算。
男方及男方家庭一直想要再生个男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0月14日 11时08分
1、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2、父母双方都可争孩子的抚养权,结果如何,除比较各方条件之外,还要看如何去争取。法律认为,2岁以内的孩子,母亲抚养为宜。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4、如果离婚,宜请专业律师为你详细策划并制定具体方案;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13267039593;Q:961451933)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13 14:44
根据你的叙述,孩子抚养权你应当可以取得。共同财产,婚前的归各自所有,房产如果为你所有,你要给予另一方钱款。
回复时间: 2009-10-13 14:44
你的要求能得到满足。
回复时间: 2009-10-13 14:48
你好。婚前他买的房子你无权分割。
婚后买的房子,你可以分割一半,你还得贷款可以让他支付你一半。
孩子抚养按照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判决。极有可能判决与你一起生活。
回复时间: 2009-10-13 15:15
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想更有把握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具体可来电咨询。在线咨询QQ:28277956
回复时间: 2009-10-13 15:22
如果你们没有婚后财产约定,无论谁的钱都视为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可分割,你抚养女儿,可要求他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09-10-13 17:49
女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能性很大,应积极争取。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一方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制定详细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可当面或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09-10-13 18:50
如你所述,孩子抚养权你非常有可能得到。车是你丈夫婚前财产,房子是婚后财产可以分割,具体操作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0-14 12:46
你能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理由一是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二是法院判决小孩跟谁在一起生活,是依据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为原则来判决的,根据你所说,你方条件及小孩生活的环境比对方好.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09-10-14 13:04
可以争取到你的要求,如果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我也是江西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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