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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贪污怎么量刑

重庆-酉阳 10-13 14:46  悬赏 0  发布者:shengw…… 给我留言  回答:(7)
a与b共同贪污12万,a得2.5万,b得9.5万,a为从犯并且a在被抓后积极交待案情及退款,请问a最高与最低量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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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13 14:51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回复时间: 2009-10-13 15:01
一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回复时间: 2009-10-13 15:45
共同犯罪中,量刑情节考虑的因素比较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09-10-13 20:56
共同犯罪中,量刑情节考虑的因素比较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09-10-14 08:48
在10年以上判处。
  • [重庆-九龙坡]
  • 王大万律师
  • 给我留言
  • 1037积分
回复时间: 2009-10-14 10:18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重庆汇聚律师王大万电话13896021758
回复时间: 2009-10-14 17:59
量刑的弹性很大。建议你委托本地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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