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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一个民事赔偿的问题

 10-16 14:43  悬赏 0  发布者:110小市民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佛山 回答:(2)
前不久 我哥哥在街上与别人发生口角 随后和对方动武了 把对方的手打伤了 要动一个小手术 虽然我哥哥没受伤 但是派出所说以伤为重

所以我们进行了赔偿 包括对方的住院费 医疗费 出院费 等等
但是在医治期间 对方有糖尿病 他也医治了 
请问 糖尿病这笔费用需要我们垫付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16日 14时50分
你们要把糖尿病治疗的费用剔除掉,这部分前不属于你们赔偿的范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6 14:46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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