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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04-03 00:59  悬赏 0  发布者:a67357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东城区 回答:(5)
我与丈夫结婚将近20年,现在儿子19岁,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丈夫性格暴躁,孤僻自私,不善沟通,有暴力侵向,因我生完孩子后身体不好,一直没有工作,他和他父母就百般谩骂羞辱我,并且隐藏转移家庭财产,对我长期经济制裁。结婚第五年丈夫就开始施暴动手打我,我第一次起诉离婚,后经调解和好,可他没有珍惜,经常对我进行威胁扬言要动手,平时总是对我恶言恶语,使我在精神上深受打击,一度患上抑郁症身体也出现状况。2012年再次对我施暴大打出手,我报了警,跟他分居到现在,他一直阻止我跟他离婚。婚后第五年,丈夫才出资购买商品房一套,没买房之前一直住在我父母家,直到最近他听说新婚姻法规定谁买的房子就归谁,于是他就逼着跟我离婚,想让我净身出户,请问我应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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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4月03日 10时29分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追问:

徐律师,房贷算清偿债务吗?因婚后买房写的他一人名字,他也负责贷款,可他说房子谁买的就归谁,婚姻法有这条吗,是这样吗?我全因他的性格粗暴且有暴力行为而无法继续,他私自转移家庭财产,这种情况离婚时怎样分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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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03 08:58
可以起诉离婚的,举证家暴的,可以主张离婚赔偿
追问:

离婚赔偿具体指什么,房产还是其他?

回复时间: 2016-04-03 18:09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如需帮助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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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好的谢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0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03 18:10
婚后夫妻购房写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有,但夫妻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离婚时你仍有权分他买的商品房。
追问:

谢谢陈律师

回复时间: 2016-04-03 18:40
建议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搜集感情破裂证据,诉讼离婚。婚后取得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前取得的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有疑问或需要,欢迎电话联系。
追问:

如婚后买房是他自己还贷的,房产就不是共同财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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