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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权有具体的数据吗?

河北-邯郸 10-17 21:21  悬赏 20  发布者:90635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是农村的小四合院,坐北朝南。现在是两层小楼,总高6.2米,因为上层隔热差,夏天热冬天冷,所以想往起在盖1.8米,这样既可以隔热,又可以放点杂物。可后面邻居说影响到了他的采光权不让盖。后邻居家的前墙到我家的房屋后墙南北总长11.8米。(他家院子南北长9.3米,他门前有一条东西走向的胡同,胡同宽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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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7 2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除了采光时间小于上述标准应该获赔外,还有一种情况应该获赔:采光虽然符合国家日照标准,但新建筑物使相邻的原先的建筑物的采光低于原标准。
其他法律法规:

《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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