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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单位为名吸收投保客户的资金到期不还,应告单位还是个人?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10-18 10:22  悬赏 20  发布者:wWc8413 回答:(4)
我是2010年八月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存入定期一年 保单,保单是没有通过单位帐私自自制,上面盖有单位的公章、单位法人及复核人签名。单位法人就是利用工作之便牟取暴利。现在法人已近调走。到期的保单迟迟不付款。我想请教一下该走什么程序。有人说:“先向上级部门纪检委检举检举”。我的看法是向法院投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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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8 11:07
应该是个人。建议及时报警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 2011-10-18 11:57
应该是个人。建议及时报警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 2011-10-18 12:19
应以单位为被告
我的补充: 2011-10-18 12:20
构成表见代理
回复时间: 2011-10-18 21:33
以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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