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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咨询过一个极不合格的曾律师,下面明显多个问题需要法律援助,他居然说不知道要我找公安局去

湖北-武汉 04-04 17:39  悬赏 0  发布者:oyeahs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2013年3月份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按揭的,一直正常还款中,经我咨询房产局该开发商于2014年9月份左右通过验收取得大产证,可以给业主办房产证了,我们多位业主去咨询办证事宜,被告知要补3个平方的差价,说我们现在的产权面积比合同面积多了6个平方(经我们向房产局核实,的确如此),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据最后登记面积补差价(就是要多补钱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外,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话,需补齐3%(含3%)的房价款,超出的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也就是算白送了),现在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刚好是6%,按照规定也就是我们业主都要补3个平方的差价,我们业主一致不能接受,因为之前2013年9月份收房时(合同约定13年6月份收房,狡猾的开发商约定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是日万分之0.1,所以我们业主都没有深究此事),房产局已经对该小区进行过详细正规的测量当时房产局显示的面积与合同面积只有略微差异,时隔一年后2014年9月某天,房产局面积突然变更,恰好刚刚好多出6点几个平方,我们一致认为实在有诈(我们那个楼盘当时是全市炒的最高价楼盘,后来房价一直下跌)该市楼盘从未有过如此高的单价,而且按照规定,每位业主手上应该有房屋的全款发票以及银行按揭贷款的合同,但是经我们大家沟通,除了少数一次性付款的有房屋全额发票,其余按揭的都只有首付发票,银行贷款按揭合同大家也都没有,种种不正规,我们都感到害怕,后来开发完毕后的建筑形态质量设施包括物业在我们看来都不值这个钱,我们一致觉得受骗上当后悔莫及,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们大家都不愿意补差价,房产证的事宜一直僵持着,好了这件事说的差不多了,现在说说重点:由于个人原因,我想近期更改名字,姓氏户口都不变,就是单纯想改名字(本人现属于农村户口,该商品房是我以个人名义单独购买,个人按揭贷款,合同上只有我的名字签名,手印,我目前未婚),请问这种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适宜改名字,或者有无隐患,能改的话具体步骤怎样操作?一般多长时间?(因为听闻改名字十分困难),故十分期待您的解答!谢谢您了!
问题补充:
关于房产证的事宜我们业主现在应该如何应对?总不能老僵持着吧,哪天开发商搞什么楼房物业产权的违法勾当,移民出国跑路那不是遭殃是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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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4-06 13:22
房产更名操作不了,即使你只是向改下自己的名字,这也没有必要,因为自己改名会在公安机关有登记。房产证的事,不退房的应该先补齐多出的差价款,然后让其配合办证(主要是给发票和房产初始登记证书),不配合的追究违约责任。
我的补充: 2016-04-06 13:23
面积差价是指3%以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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