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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10-15 13:42  悬赏 0  发布者:jxingy……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马鞍山 回答:(1)
你好
   我2007年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买了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 125.01平方米,08年我把房子卖了,按125.01平方米卖的,当时买方还有5万元的房款没有给我,合同约定房产证过户时支付给我。因开发商的原因,今年9月我才拿到房产证,而且房产证面积也是125.01平方米。现在因为我们那个小区的业主认为公摊面积过大,找开发商索赔,开发商愿意退多公摊的面积的钱,并且已经在退,买方认为他买了这套房子,他应该享受这个退款,而我认为产权尚未过户,这个钱理当由我找开发商要这个钱,他能拿吗?产权还没有过户(当时合同约定以产权证面积为准)。他现在说他如果他享受不了这个钱,他要我退6个多平米的钱,按他跟我签订合同的价格,总价除以面积,我们合同没有约定单价。他现在以此为理由,拒绝到房产局过户,支付尾款,我可以起诉他吧,胜算几何??
   另外,我跟开发商约定180天内办理房产证,但因开发商资金困难,房产证9月才能办理。买方当时知道该情况,我们是通过中介买卖的。 有人说在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出售房屋,该售房行为存在瑕疵,最终会影响合同效力的认定;

问题一:产权证面积与合同面积相符(而且合同约定以产权证面积为准),买方认为开发商承认错误了、退钱了,要求我退6平米的钱或者把开发商退的钱给他,否则不付尾款。他的这个理由站得住脚嘛。
问题二:如果他坚持不付款,或者退房(房屋已经装修,要赔装修费等),违约责任不在我,他的理由成立吗?
问题三:有人说在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出售房屋,该售房行为存在瑕疵,最终会影响合同效力的认定。此理由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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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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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10月16日 09时37分
一、开发商如果退超出公摊面积的钱,你应当给买房人。因为如果开发商退回部分公摊面积的钱,就说明该房产证上的面积有缩水。
二、我认为他的理由成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他的主张会得法院的支持。同时从公平原则考虑,这样相对来说公平点。
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是一定要有产权证才能出售,所以说合同还是有效成立了。
该案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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