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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嫩江得人,我媳妇我俩闹离婚,我想问一下在外地能起诉吗,她

黑龙江-黑河 04-05 06:0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嫩江得人,我媳妇我俩闹离婚,我想问一下在外地能起诉吗,她再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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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810451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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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4-05 09:11
你好,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4-05 08:42
你好,在被告户籍所在起诉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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