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协议”的问题

广东-广州 10-18 19:10  悬赏 0  发布者:CIy7323 回答:(3)
“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协议”在结婚前签完名后,结婚后还需要再签多一次名吗?(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之间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但约定的前提是双方已为夫妻关系,双方签订协议时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2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0-18 20:20
不必再签
回复时间: 2011-10-18 21:21
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没有违法的则有效,无需再签。建议由专业律师起草协议及律师见证。
回复时间: 2011-10-18 22:34
婚前婚后签都是一样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广西南宁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567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82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86
江苏 无锡
人气:51011
浙江 金华
人气:222489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