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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财产问题!

安徽 10-15 17:18  悬赏 0  发布者:秋桐 给我留言  回答:(4)
结婚四个月,女方和婚前男友旧情复然,与其一起逃走了。男方在结婚前后共花费60000元左右,女方没有出钱结婚,(地方风俗)。请问该女孩是否应该承担结婚所花费的钱?法律上是否支持?
问题补充:
就是彩礼钱啊,是36000块钱!可以索要吗?

要是女方找不到人,是否由娘家承担?

他们要是坚决不承担是否就要通过法律来解决?

他们没有办结婚证,结婚该有的他们都有了,女方就是不愿和男方去领结婚证,结婚四个月女方有一半时间是在娘家和男前男友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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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15 17:24
答:不承担。按照风俗给付的彩礼可以酌情予以退还。
回复时间: 2009-10-15 17:24
你给女方的钱可以索要,其他不支持。如果对方有严重情节,涉嫌诈骗。
回复时间: 2009-10-15 17:29
你给女方的彩礼可以酌情退还,但其他费用可能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09-10-16 09:47
就你讲的情况,一、没有领结婚证,可以主张彩礼退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非常清楚。
二、可以将女方和女方娘家同时告上法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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