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保忠  朱建宇  吴亮  陈建新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们你们好,我家公肓有二男三女,子女成年后再婚,现我家公以在2013去世

广西 04-05 21: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们你们好,我家公肓有二男三女,子女成年后再婚,现我家公以在2013去世,家公去世前与后老伴一起生活,子女有时间经常上门看望照顾,去世前住院都是儿女照顾,去世后也是儿女安葬,但我家公去世后所得的安葬费和三个月的工资补助都给后老伴,我们都想不通,家公在世前所有退休金都是后老伴领取,我家公的住院费除了所得报销外,余下自费部份都是子女交费,为什么他走后所得交葬费和三个月的工资补助他子女都没有份?司法所和街道办这样分配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5 22:19
作为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浙江嘉兴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黑龙江黑河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聊城
人气:210346
浙江 嘉兴
人气:739
浙江 杭州
人气:94256
山东 菏泽
人气:342810
广东 深圳
人气:145152
河北 保定
人气:42664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