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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数额巨大

黑龙江-大兴安岭 04-06 09:37  悬赏 0  发布者:slmqs2…… 给我留言  回答:(9)
您好,抢劫18000元算不算数额巨大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06 09:51
你好,你是哪个地区的
追问: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

回答:

三至五年,看具体情节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06 11:03
你好,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末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需要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的次数、数额、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
  (4)每增加伤残等级一级,可以增加二个月六个月的刑期;
  (5)每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三年的刑期;
  (6)抢劫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 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个月的刑期;
  (7)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管制刀具等抢劫的;
  (2)流窜作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 )教唆或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
回复时间: 2016-04-06 12:52
抢劫罪侵害的法益为人身权和财产权,要结合人身和财产两方面来量刑,北京刑事律师,详询来电
回复时间: 2016-04-06 09:39
这个比较严重的
回复时间: 2016-04-06 09:41
要看当地的标准,在四川不算巨大
回复时间: 2016-04-06 09:52
算巨大,抓紧请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6-04-06 09:54
你好,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回复时间: 2016-04-06 10:01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委托律师代理辩护
回复时间: 2016-04-07 10:19
具体看你当地标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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