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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协议反悔

 10-19 14:24  悬赏 0  发布者:zdluck……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9)
一个朋友两年半前离婚了,他们有一个女儿,协议是女儿归男方,女方不付任何费用,男方名下一套正在按揭的房子属婚后共同财产(一直由男方还贷,女方居住),如果卖的话,男方三分之二,女方三分之一。现在男方要卖房子,房子订金都收了,女方要求男方付给她60万元,远远多出房子总价142万元还银行剩余贷款37.8万元后剩下的104.2万元的三分之一,甚至超过了一半,并且女方要求男方写一张60万元的欠条,否则不在卖房合同上签字,男方如果不写的话签不了字就要拿订金的违约金。请问律师,这算讹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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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19日 14时26分
不算敲诈勒索。
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已经分割的财产,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处置,不能反悔。
对于没有分割的,可以要求分割。
我的补充: 2011-10-19 14:29
但该协议中有违法约定的,可以做变更。
比如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就是违法约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约定女方得三分之一的话,应当按照约定分割。女方要求男方支付60万不合理,可以拒绝。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追问:

因为卖方时女方不同意,除非写欠条,否则签字面谈。男方已经给女方写了欠条,就没有协商的余地了吧?

回答:

受胁迫写的欠条无效,可以要求法院按照协议约定分割。

追问:

谢谢您这么认真回复我的咨询
怎么能证明是受胁迫写的,是女方要求男方自愿写的欠条。否则卖房她就不签字,这样算吗?

回答:

算,女方利用男方不能单独处分房屋胁迫男方写欠条,男方不是自愿的,欠条无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复咨询速度快,内容详细清楚,谢谢您的答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9 14:30
但是你们买卖的时候为什么不协商好呢?你自己签合同也不对呀。
回复时间: 2011-10-19 14:33
双方应按照离婚协议内容履行.有女方份额,出卖房屋时也应取得女方的同意,买卖合同才能有效.建议叙述具体案情以便分析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0-19 14:39
1、不算。
2、出售房主应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但占有份额在3分之2以上共有人同意后可以出售。
3、有争议的,应提交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0-19 14:43
你好,不算,离婚协议有效,出售房屋应该征得女方同意。
回复时间: 2011-10-19 14:48
建议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0-19 15:01
可以向法院主张按照协议办理相关事宜
回复时间: 2011-10-19 15:10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1-10-19 16:04
不算敲诈勒索。
评论者:付玉阁律师
时间:2011-10-20 18:35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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