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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近8个月,女方怀孕3个月,但夫妻个性不合,欲产后离婚。咨询孩子抚育钱等相关问题,谢谢!

上海-黄浦区 04-06 16:06  悬赏 0  发布者:susany…… 给我留言  回答:(7)
1、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请问若除基本工资外对方还有租借的房费等收入是否计算在内,是按税前还是税后计算?
2、考虑到工作性质等综合因素我想放弃孩子的抚育权。(a、工作性质:其为早12晚12休两天,我无任何规律,早中晚翻版且休息时间不定,无法照顾孩子正常起居;b、我父亲心脏开过大刀,母亲高血压且曾有腔梗,也不适宜帮忙代孩子;c、我们工资收入基本相同,其名下有两套房产,我名下一套,均为婚前财产;d、其曾电话恐吓表示不会支付抚育费,且扬言即使法院判决也不会执行。)想问一下基于该情况法院会如何判决?
3、目前已经与男方分居,住在父母家。想问一下在此期间的费用,如:产检费用,生产费用,孩子物品添置等费用等,将来是否可以要求男方功能承担,如何举证相关费用,是否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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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4-06 16:30
真的没想法过下去,考虑孩子拿掉吧
回复时间: 2016-04-06 16:30
1、如果是固定月收入,都可以计入。一般指税后实得工资。2、二周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但允许双方先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都不肯抚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3、属于生活开支,留下相关票据,对方应当承担。按你所说,你们应该是缺乏沟通,可能不必考虑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06 16:13
抚养权: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抚养费: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时间: 2016-04-06 16:31
具体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06 17:33
1、按税后,不包括房租。

2、孩子抚养权归属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水平、居住情况、孩子生活习惯和父母情况等来判断。

3、可要求男方承担一半。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6-04-06 17:37
建议从多角度思考问题,筹划好方案,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06 18:35
按税后,不包括房租;孩子抚养权归属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水平、居住情况、孩子生活习惯和父母情况等来判断;既然双方都不想承担责任,意味着你们都不欢迎他,并且准备离婚,女方孕3个月,为什么还让他降生?不如不让他来受罪!这不公平!如果想要孩子就要担当起责任,没有准备好就不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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