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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我和老婆离婚她提出的,生有一个女儿,十一岁,孩子给我吗

甘肃-兰州 04-07 00:5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杨律师,我和老婆离婚她提出的,生有一个女儿,十一岁,孩子给我吗,我老婆还能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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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7 10:45
你好,你们之间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孩子现在十一岁了,你们自己可以问孩子愿意跟谁的?
回复时间: 2016-04-07 11:23
你好:第一,孩子的抚养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由一方抚养,对方按其工资收入的20%到30%按月支付抚养费到孩子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止。孩子已满16周岁有工作有生活来源则父母不再抚养,孩子18周岁了还未读完高中,则要抚养到高中毕业的。第二,婚后取得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6-04-07 14:54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的裁判原则是:第一,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第二,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是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也就是说谁的条件好判给谁;第三是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询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你所说的情况符合第三种,那么裁判原则就是要依据孩子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6-04-07 16:31
你好,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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