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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遗嘱属于什么性质?

河南-洛阳 10-20 18:11  悬赏 5  发布者:hywldx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父亲(父母一直都是非农业人口,况且已有祖上留下的老宅一所,故不具备申请新宅的基本条件)1993年分家时给我写了自书遗嘱确认我下乡时申请获批的新宅(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详情后说)及我自己盖的两间房屋全部归我,(我父亲已经考虑了自己去世后母亲的生活安排)当时我舅舅为证明人,证明我父亲头脑清楚,纯属自愿。(当时农村习惯女人不参与做主大事,没有签名。)老宅分给哥哥,没有我的。2000年、2008年父母相继去世。请问,这样的遗嘱属于真正的遗嘱,还是转让合同,还是确认证明,还是分家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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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0 18:17
属于遗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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