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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怎么样作

河北-廊坊 10-20 22:40  悬赏 0  发布者:lishih……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0年11月8日,江西省余干社庚乡在等你网吧股东之一袁贵明与社庚街齐中华签定租房合同租齐中华的房子开网吧。租期从2010年11月8日到2011年11月8日,租金是10000元。有合同原件。该合同明确规定齐中华1年之内不准在此房开网吧。2011年8月齐中华未经得我们股东同意,单方面解除和约将我网吧的电脑及其设备弃之门外,并擅自装修要开网吧,期间双方发生争执。后袁贵明报警,社庚派出所出警。告知此事应属法院管辖,便不了了之。于是,齐中华便肆无忌惮的加紧装修,直到装修完毕,买来电脑和电脑桌椅。准备开业。9月9日在等你网吧股东6人,前去和齐中华再次协商无果后发生争吵,因齐中华口出狂言,在等你网吧股东之一徐德文一时激愤并将齐中华一台电脑摔坏并损坏一块电脑桌玻璃,又是袁贵明报警,有电话清单为证,后派出所3名干警到场,并到记录但是未拍照,袁贵明当场承认错误并答应赔偿损失,当天下午齐中华纠集30多人手持砍刀等凶器,冲入社庚在等你网吧打坏电脑显示器37台,稍后对方仍不罢休,开车至黄金埠镇砸坏店面玻璃和招牌,物价局估价我方财产损失约4万多,对方齐中华知道自己触范了刑法,于是回家将自己家电脑打坏10多台后再叫社庚派出所来拍照,伪造了现场,我有证人和录音为证。但是社庚派出所还是依自己拍照的为第一现场,将10多台电脑拿去物价局做财产损失报告。现请问各位大律师,我方官司能赢吗,对方如果判刑能判几个人的刑,刑期大约多少年,我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社庚派出所做法犯什么错误,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有律师帮我打赢官司需要几万人民币,电话:1397933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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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1 14:45
说的不是很清楚,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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