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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上海 10-17 21:27  悬赏 20  发布者:ght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于09年4月24日到上海的一家公司上班(苏州公司),公司以正在办理上海新公司注册为由,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直到8月25日才以新公司名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新公司的注册日期为7月1日)合同中写明开始日期为4月,我是否可以申请5、6、7、8月双倍工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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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10-18 08:28
本律师的经验,实际操作中不会获得支持
回复时间: 2009-10-18 12:45
关键是你这几个月在哪家公司干  这家公司有没有资质  要明确后才可以分析
回复时间: 2009-10-18 15:34
操作有点难度,注册后的主体可以诉讼。
回复时间: 2009-10-18 15:48
有证据的话,可以提出,但是要获得支持有难度。
回复时间: 2009-10-18 17:46
1、你不应该在8月份签从4月份开始生效的合同 2、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3、总之也不要仲裁费试试看
回复时间: 2009-10-19 10:59
你不可以向新公司主张5至8月的双倍工资,但可以向原聘用你的公司主张双倍工资。不过,取证较难,建议请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09-10-20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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