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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鉴定求助

 10-21 18:07  悬赏 10  发布者:yzy101……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安康 回答:(1)
3月份我上班途中骑电瓶车与机动车(交强险商业险都有)在非机动车道上相撞,交警已经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机动车全责,单位拿到的工伤认定书于5月30下达,现在已经时隔7个月,虽然伤痛恢复了不少,但腰部在生活起居中还是有疼痛,中药西药吃了不少,一直无法完全恢复,请问现在可以去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吗?此时,工伤鉴定可以做吗?

刚刚注册没多少分,抱歉。 
问题补充:
每次去医院复查,医生检查一下,看看原来住院、出院的片子后,就给开具假条让适当锻炼注意多休息。
请问:是否现在做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就不再能休工伤假了?工伤假一般允许多长时间?
另外,如果委托律师办理交通事故理赔相关事宜的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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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21日 18时11分
伤残鉴定事项,建议直接向鉴定机构咨询为宜。
我的补充: 2011-10-21 18:13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追问:

另外,如果委托律师办理交通事故理赔相关事宜的费用是多少?

回答:

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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