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晓航  申维丰  崔新江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您好,我跟丈夫于去年4月份离婚,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手续,并副有离婚协议

吉林-白山 04-08 11: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律师您好,我跟丈夫于去年4月份离婚,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手续,并副有离婚协议,说明两套房产均归婚生子所有,孩子抚养权归我,双方没有变卖房产的权利,其中一套房产是结婚时所买,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第二套房产是婚后所买,都是按揭贷款购买的。离婚2个月后,我为了孩子又回来继续生活,现在又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我想知道两套房产是不是应该我带着孩子,由我先选择住哪一套?他若起诉挣孩子抚养权,是不是无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8 11:49
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变更抚养权须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4-08 11:23
离婚协议有效,应当按照离婚协议办理,房子归孩子所有,抚养权已经确认归你,一般来说不能变更的。
回复时间: 2016-04-08 11:24
应当按照离婚协议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4-08 11:33
协商有效;
回复时间: 2016-04-08 11:49
应当按照离婚协议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4-08 13:01
需要按照离婚协议办理的  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136
河南 郑州
人气:53126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29
湖南 长沙
人气:73377
广东 深圳
人气:1366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