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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徴交通事故纠纷

江苏-连云港 10-23 08:46  悬赏 15  发布者:DMn4034 回答:(4)
本人一年前开车门被后面一辆摩托车撞上,当时报警,同时也报保险公司来人拍照,报警后因人员未受伤所以沒有出警,第二天本人因车门撞坏需理赔,找到对方去事故组,对方索要我给他1000元,我沒答应,后来车门我自费维修了,也未去保险公司索赔,一年后对方又拿病历和发票找我处理,可是保险公司己销案,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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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3 09:00
已经超过时效,可不予理睬。
回复时间: 2011-10-23 09:23
在法律上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当然你们也可以协商妥善处理!
回复时间: 2011-10-23 12:00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报警;
2、责任认定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且只能由交通队技术部门作出认定,因此责任比例应由警方确定;
3、赔偿数额问题,需要根据责任比例和医疗、伤残、户籍等情况确定,未确定前律师无法计算。
如果对责任认定争议大,或交通队明显徇私,或发生了重大的伤残或死亡,建议来电或来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0-24 20:02
在法律上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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