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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害他人私有财产,想用法律来维权

山东-枣庄 10-23 16:43  悬赏 0  发布者:高征 给我留言  回答:(1)
她人在外听到谣言说她老公和当事人的女儿吃过饭,误信她们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在半夜一人拿着作案工具把当事人家里的生活物品砸了一遍,事后还不满意口出狂言,还要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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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7 11:02
应立即报警并向警察提供线索或证据,如果财物损失在5000元以上,对方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侦查后回交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公诉。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损失没有达到五千元,派出所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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