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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检查院抗诉

河南-洛阳 10-20 18:18  悬赏 25  发布者:asnwdc 给我留言  回答:(9)
检查院抗诉成功,文书还没取回,在次期间法院能执行所封的财产不, 检查院工作人员说不能,可是法院说人家上头没接到通知,  检查院出示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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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0 19:29
如果民事判决生效,不会停止执行。
回复时间: 2009-10-21 08:28
民事诉讼法上检察院的抗诉针对的是已生效的法律判决书,所以是不停止执行法院的判决。
回复时间: 2009-10-21 1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根据这一规定,要中止执行需要法院下裁定。否则不得中止。


个人意见见解,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09-10-21 10:56
不会停止执行的,如果停止执行需要中止执行的裁定
回复时间: 2009-10-21 11:43
文书生效后,对方申请,可以执行。不执行,应该由法院作出裁定。
回复时间: 2009-10-21 15:30
需要中止执行裁定才行。
回复时间: 2009-10-24 11:33
以上律师同仁解读很充分
回复时间: 2009-10-24 20:01
请点击“咨询律师”,进入一对一咨询。
回复时间: 2009-10-25 09:31
  抗诉,申诉不影响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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