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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

河北 10-20 21:46  悬赏 0  发布者:大溪水 回答:(1)
我有个农村的亲戚,几年前在邻村买了别人的平房带院一套,当时没有过户,只是由卖房人给亲戚写了一份“永不反悔”的保证,亲且盖邻村大队的公章,但这套平房带院(宅基地)仍然写的是卖房人的名字,现在面临拆迁补偿问题,请问各位律师现在还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吗,买卖双方还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能,我亲戚需要怎么做,去哪里办理,如果不能,我亲戚最有效的做法应该怎样,才能保证得到拆迁给予的补偿呢?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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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0 22:13
农村的土地属于本村的村民集体所有,外村的迁进来需经多数村民同意,建议咨询一下当地土地房屋管理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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