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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调解书

广东-广州 10-24 13:02  悬赏 5  发布者:杨mi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我老公已经达成共识离婚'我名下有一房子是宅基地证是婚后财产'原本我们想私下签离婚协议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房子市值46万'我给他补偿23万'房子使用权归我'但是到我们本镇的法援咨询'工作人员说我们私下签离婚协议法律效力不强'如果协议书写不好以后会有很多麻烦'然后叫我上诉离婚'然后法院再出一个调节书给我们'三天内法院就可以出调解书'法援工作人员说因为我们都同意结婚所以程序会简单点'我房子是市值46万'但是在资料上写是23万'他们说写46万的话法院的受理费就会多一点'这样可以吗?如何才能保障我给了他23万以后他不能再对这个价钱提出更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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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4 13:05
你们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工作人员面前签署离婚协议即可,一经签署即生效。
回复时间: 2011-10-24 13:36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回复时间: 2011-10-24 14:28
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回复时间: 2011-10-26 11:33
1、离婚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自愿签订,都是有效的。双方都不得反悔。
2、离婚协议很重要,建议委托律师起草或修改,防范法律风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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