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王远洋  高洪祥  
该问题已关闭

案号安执字第02117,我是被告人李金成,原告于12月12日起诉我偿还借款60000元

山东-潍坊 04-11 04: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案号安执字第02117,我是被告人李金成,原告于12月12日起诉我偿还借款60000元,原告怕我出庭辩论,隐瞒我的联系方式,以致传票判决书均未收到,到了执行我才看到判决书,判决书我的个人身份信息都是错误的,到了执行书又改成正确的,开庭前一天原告还让我去原告的单位给他改欠条,并没有说开庭的事!原告却说联系不到我!执行厅一直催组我还钱,并查封我家属中国银行借记卡8000多元,借条60000实际我只借原告4万,能不能重审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11 11:50
如果证据确实的话 你可以申请再审
回复时间: 2016-04-11 15:10
判决生效后半年之内可以申请重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海淀区
上海徐汇区
安徽合肥
新疆乌鲁木齐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3020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75
湖南 长沙
人气:546862
福建 厦门
人气:12461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922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47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