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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因工作失误为公司垫付应缴纳税款

贵州-贵阳 04-12 09:28  悬赏 0  发布者:baobao…… 给我留言  回答:(0)
老师您好。问题只涉及大概现在我具体说一下事由的发生。我于去年十一月份接到公司领导要求,要求借取备用金为公司支付税务,由于我是实习期没有做过这种业务导致纳税方由我方变成了和我们公司发生业务公司,遂在领导暗示下自己垫付了该项税款(103125元),后至地方税务局进行退税申请,税务局以对方公司为外地公司为由给出“无法退税”的结论,直至今年4月给我明确回答,十万块税款无法退还。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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