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我父亲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父亲占30%的次要责任

黑龙江-哈尔滨 04-12 11: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父亲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父亲占30%的次要责任,已被认定为工伤,在住院的两个月期间对方责任人赔偿了全部医疗费用以及护理费,出院后又赔偿了包括住院期在内的三个月误工费以及其他一共2万元,但是我父亲现在仍然无法正常工作,可以由工伤保险赔偿后期的误工费吗?现在我父亲的公司只给交了基本的医疗和养老保险,没有工资,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发无法上班期间的工资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6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12 12:11
你好,工资正常发放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40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12 12:16
你好,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法定情形,职工所受伤害都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享有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客观上存在工伤事故,就会在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工伤保险赔偿关系,即使工伤事故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不影响受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其次,侵权之债成立与否,与被侵权人是否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回复时间: 2016-04-12 11:36
你好,工伤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追问:

你好,但是现在我父亲的公司拒绝支付工资,说已经由事故责任方赔偿了3个月误工费,公司就不管了,当时我们和对方算是私了的,只对方要求签了一个不在追究他责任的书面证明被对方收走,没给我们留下任何证明,如果想要公司承担责任,该如何处理呢?我父亲被撞后是脑出血及枕骨骨折,因为出血量不多,所以没有做伤残鉴定,只是因为脑出血后移症手脚无力现在仍然无法上班,公司却说既然对方只赔偿3个月工资,就说明现在应该是可以工作的,所以不但不给补工资,还要求我父亲回去上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810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04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8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2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58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