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还能再生一个吗?

四川-成都 10-26 11:53  悬赏 30  发布者:诺拉 给我留言  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A、再婚夫妻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2、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3、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B、夫妻双方都是农业人口,只有一个女孩的,可再生育第二个子女。 
C、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女方年龄必须满28周岁。 
办理需在社区或村委会开证明,拿上户口簿、身份证,去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办理。 
     
  请问成都实行这个规定吗?A第三条规定如果有,为什么计生部的人说不行呢?到底谁正确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6 12:57
可以进行申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江苏苏州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982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682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845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34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