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吴健弘  申维丰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因外遇离婚

云南-昆明 10-25 18:10  悬赏 0  发布者:悠悠宝 给我留言  回答:(3)
老公有了外遇,请问要在有什么证据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有外遇,离婚时才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可以算吗?
  另外他有股票,但用来所购买股票的资金一部份是个人的,而一部份是公款,这样的情况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如何分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5 18:18
外遇,除非对方认可,否则很难举证。婚后取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他所购买的股票一部份是用公款购买的,这部份我也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谢谢

回答:

如果涉及到他人的份额,应该先行析产。

回复时间: 2011-10-25 19:06
外遇的证据很难取得。如果离婚,婚后所得的财产都可以分割,但债务也应承担一半。公款购买股票的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一旦查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追问:

无法分清股票里有多少是个人资金时怎么办.

回答:

如果公款所有人在其所有范围内不主张股票的所有权,全部股票只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10-26 09:31
需要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3239
山东 临沂
人气:248929
湖南 长沙
人气:5437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