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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否应当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04-13 15:52  悬赏 0  发布者:惠琼SQR工…… 给我留言 地区:海南-海口 回答:(9)
某二审法院接收一审法院移送的《行政上诉状》后不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不开庭或询问(上诉人毫无知情)的情况下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2号)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的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的规定迳行签发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
问题补充:
二审法院(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案承办人明知2015年5月1日施行的《行政诉讼法》第86条规定书面审查的前提之一是“询问当事人”,故意违反其法律及法释(2011)12号)第五条等羁束性规定,在不“询问当事人” ,不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回避的权利,且上诉人有足够的理由申请本案承办人即审判长回避,故其不敢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回避的权利就直接于2015年12月26日签发《行政裁定书》
。显然,二审程序违法,上诉人将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规定,在法定再审期限内单独向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申请再审,解决这一诉讼程序问题。妥否,恳请各位在线律师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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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4月13日 16时18分
你好!
1、 行政诉讼二审程序 应当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回避的权利。
2、二审程序中没有这样做属于程序违法。
3、你可以向该二审法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同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申诉。
4、你的申诉很能会引起再审。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温律师您好!感谢您针对本次咨询问题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咨询人草拟一份《行政再审申请书》恳请您审查并提供修改意见。谢谢!
附: 行 政 再 审 申 请 书
(不服(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行政裁定程序违法案)
再审申请人黄某昌因与再审被申请人海X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海X省政府)、琼X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琼X市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不服海X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直接作出(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行政裁定而申请再审。
请求:撤销(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行政裁定书,发回重审。
事实和理由
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原审法院接收一审法院移送的《行政上诉状》后不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不开庭或询问上诉人的情况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迳行签发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
综上,再审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后没有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没有开庭也没有询问当事人,直接宣判,属于程序违法。特此,再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恳请贵院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请求事项为盼!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黄X昌
2016年4月22日
附:1、(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行政裁定书》。证明原审法院原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后没有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没有开庭也没有询问当事人,直接宣判,属于程序违法这一事实。

2、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EY049090602CN号及《送达回证》。证明再审申请人于2015年12月26日签收(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行政裁定书》这一事实。
附:本《行政再审申请书》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5)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2号)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的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

回答:

你好!
建议将重复部分修改如下:

事实和理由
原审法院(写明法院名称)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原审法院接收一审法院移送的《行政上诉状》后,在不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不开庭、不询问上诉人的情况下,迳行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的裁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其程序违法。
综上,再审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写明法院名称)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合法程序作出裁定,属于程序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恳请贵院支持再审申请人的(写明具体的请求,不能模糊笼统,要明确具体)请求事项为盼!
其他不变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您好!您修改的本再审申请书中事实和理由我满意!最后恳请您审查本再审申请书的请求事项:“撤销涉案行政裁定书,发回重审。”是否正确?谢谢!

回答:

应当明确撤销那一个裁定,即:请求撤销海X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行政裁定书,发回重审。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衷心感谢您等几位律师针对本次咨询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您帮咨询人修改《行政再审申请书》。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13 16:08
应当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
回复时间: 2016-04-13 16:22
你好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2、所以,对于没有新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案件,是可以不开庭审理的。
回复时间: 2016-04-13 16:47
应当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
回复时间: 2016-04-13 17:23
委托律师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6-04-13 19:43
如果二审组成合议庭后没有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没有开庭也没有询问当事人,直接宣判,属于程序违法,应该申请再审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监督。
追问:

徐律师您好!感谢您针对本咨询问题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咨询人草拟一份《行政再审申请书》恳请您审查并提供修改意见。谢谢!
附: 行 政 再 审 申 请 书
(不服(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行政裁定程序违法案)
再审申请人黄某昌因与再审被申请人海X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海X省政府)、琼X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琼X市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不服海X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直接作出(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行政裁定而申请再审。
请求:撤销(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行政裁定书,发回重审。
事实和理由
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原审法院接收一审法院移送的《行政上诉状》后不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不开庭或询问上诉人的情况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迳行签发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
综上,再审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后没有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没有开庭也没有询问当事人,直接宣判,属于程序违法。特此,再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恳请贵院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请求事项为盼!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黄X昌
2016年4月22日
附:1、(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行政裁定书》。证明原审法院原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后没有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没有开庭也没有询问当事人,直接宣判,属于程序违法这一事实。

2、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EY049090602CN号及《送达回证》。证明再审申请人于2015年12月26日签收(2015)琼立一终字第303号《行政裁定书》这一事实。
附:本《行政再审申请书》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5)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2号)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的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


回复时间: 2016-04-13 21:04
你可以向该二审法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同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申诉,你的申诉很能会引起再审。
回复时间: 2016-04-14 13:49
您好!
如果二审组成合议庭后没有签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没有开庭也没有询问当事人,直接宣判,属于程序违法,应该申请再审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监督。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04-15 13:49
答:书面审理时,不需要送达你所说的文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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