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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贷款,他们都过世了,我该还吗?

重庆 10-26 20:59  悬赏 0  发布者:罗建华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2年,父亲贷款修房子(我是农村的),把房子修好后,2003年我父亲就得胰腺癌过世,我母亲在2010年过世,但是我一直不知道有贷款(因为在外打工)。现在我父母亲过世,我把他们的户口在派出所注销,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女儿的名字,农村的房子也换成了我的名字。请问我现在的情况该还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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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6 21:07
答:没有偿还的义务。你父母的遗产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剩余部分才能够在继承人之间分配。
追问:

请问朱律师,我是可以不用还吗?是因为房子是我的名字,户主是我,就不用还了吗?我不是很清楚,谢谢

回答:

答:房子是你父母的遗产的话,应当先偿还贷款。

追问:

我父母过世后,房子又在原来的基础上配了一间,而且把以前的房子撤了一层楼,(况且以前的修房子我也出了2万元钱的),这又怎么分辨是不是遗产呢?

回答:

答:你建造的就是你的。

回复时间: 2011-10-26 21:15
根据你的陈述,被继承人有债务的,应当由被继承人的财产清偿债务。
追问:

请问周律师,因为我是农村的,根本就没有财产,父母亲都是农民,唯一的房子,但是现在是我的名字,这个现在算是我父亲的财产吗?

回答:

如果这个财产属于你继承来的,就应当清偿你父亲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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