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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

河南-济源 10-27 16:08  悬赏 20  发布者:DKJ7586 回答:(4)
2010年,单位一同事在信用社贷款,我给当担保人,当初也没看同事提供的相关贷款资料就在担保书上签了字,如今贷款到期,同事不知去向,信用社将我和另一担保人的信用社资金账户冻结,并向法院起诉。同事有家庭,和妻子没离婚,听说是和外地一名女子一起用其两人的身份证在信用社贷的款,请问这种贷款合同成立吗?信用社有责任吗?我和另一名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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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7 16:15
本人签字,就意味着你了解了合同内容,担保合同就成立。信用社无责任,你和另一名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7 16:46
本人签字,就意味着你了解了合同内容,担保合同就成立。信用社无责任,你和另一名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7 16:54
你的事情复杂,最好与律师联系。鉴于问题的复杂性,要综合各方原因进行分析,因此尽量与律师沟通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如有需要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
回复时间: 2011-10-27 17:19
问题复杂。要视情况而定,贷款合同是否成立看是否构成成立的法律要件。信用社签订合同是否有过错和法定要求承担责任情形。你和另一名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看担保合同约定,约定连带或未约定、约定不明,承担连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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