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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发送文件后,及时用数码相机拍摄后,能做为以后维权的有效证据吗?

陕西-咸阳 10-28 08:22  悬赏 0  发布者:罗丹198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时常在网上用邮箱发送设计方案,不知道用电子邮箱发送文件后,用数码相机及时拍摄后的数码照片,能做为以后维权的有效证据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8 09:39
可以作为证据,详细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0-28 10:22
需要进行公证,公证以后才可以作为以后维权的有效证据。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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