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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房屋所有权办理时间的问题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10-28 19:50  悬赏 25  发布者:王福鑫 给我留言  回答:(1)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向当地房产开发商买了一套商品房,在签订购房协议书上已经交了首付(总房款的百分之五十),另一部分我由于办理贷款按揭不成功,开发商要求我一次性补清全款,可开发商不能明确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时间,作为买方的我是否有权向开发商提出扣押一部分房款作为让开发商明确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间的条件呢?如果有的话 法律上有相关扣押房款的比例规定吗
问题补充:
此商品房我已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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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8 23:08
开发商无法控制产权证办理的时间问题,所以你的要求不合理,但开发商要求你一次性付款,可以根据购房合同内容追究其违约责任。
追问:

贾律师你好,我和开发商之间还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只有开始签的购房协议,现在房子我已入住了近一年了,开发商的产权证仍然没有说法,现在才开始办理贷款我才知道我按揭不成功了,按协议说在我贷款按揭不成功的情况下,得一次性补清全款,我要求开发商给我房屋产权证,开发商还没办呢, 具体什么时间能办下来他也说不好,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要压一部分房款等房屋产权证下来以后付清全款,我的条件合法吗?如果合法要压的一部分房款有法律标准吗(也就是说要压的房款占总房款的多少比例是合法的)。现在开发商代理同意百分之五,我觉得是不是太少了,在下一步签购房合同时我应该怎样写明呢? 谢谢贾律师给我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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