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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意外伤害

 10-29 10:05  悬赏 80  发布者:A52423……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淄博 回答:(5)
我的小孩今年八岁了,前几天在学校里与同学打闹不小心给他同学踢到了右手大拇指,造成了错位,现已手术治疗,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该怎样处理,先期我已垫付了所有的医药费,我们家长该负多大的责任?学校和老师该负多少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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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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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10月31日 15时12分
双方的父母和学校都存在过错,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就只能走诉讼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9 10:07
您好,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学校承担部分补偿责任,主要责任还得监护人承担。
回复时间: 2011-10-29 10:19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请律师帮助起诉。
回复时间: 2011-10-29 10:24
你们家长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如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9 23:58
1、应该由学校承担责任。
2、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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