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 我想咨询离婚案 我嫂子提出离婚 我哥不同意托了一年 他

黑龙江-双鸭山 04-17 08: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 我想咨询离婚案 我嫂子提出离婚 我哥不同意托了一年 他们有个男孩7岁了 结婚时候家里给买的房子卖了7万,在别的地方又买个房子 房产证写我哥明 装修老丈母娘拿点钱 现在女方要离婚说卖房子她要分钱 这种情况男方该怎么办呢 请您帮解答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高志博律师 VIP
  • 电话:18686729300
  • 5643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17 08:27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追问:

他们这个房子是贷款的 首付我哥交的每个月还贷款也是我哥还,就装修时丈母娘拿点钱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953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17 09:26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7656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17 09:45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回复时间: 2016-04-17 08:45
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即是谁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4-17 08:51
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福建莆田
河北保定
江苏苏州
浙江嘉兴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4245
福建 厦门
人气:139398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33911
福建 莆田
人气:57443
福建 莆田
人气:210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