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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10-29 20:57  悬赏 0  发布者:无奈的人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的孩子今年读初三了,上半年在杭州读书,今年下半年我把孩子带回老家去读。可是学校以各种理由不接受,实在没办法,只能托关系,到处跑,后来托了一个让校长不得不给面子的人。才勉强收了,一个星期左右才进了学校。学校方面要孩子签了保证书,如有违反纪律,就的回家。孩子还是很高兴的做了保证书。家长也一心一义的在家带孩子。读了一个星期左右,有天老师打电话来说,你的孩子口里有香烟味。一定是吸烟了。孩子的爸爸马上就赶到学校,孩子就说根本没有。态度强硬。孩子的爸爸就打了孩子一个耳光。可是过后,老师又查了说是误会。以前也有过不是事实加在孩子身上。学习成绩不好,受到歧视,千方百计的想把孩子推出学校。像我们的地方,有那么多的孩子,都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难道与学校能没关系吗?这次因与孩子之间发生了冲突,而且是在学校,学校就以这种理由开除学生。校长说他可以让我的孩子在百分之五里的学生。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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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2 17:27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学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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