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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童在公共场合受伤的问题

河北-邢台 10-30 15:52  悬赏 0  发布者:k-boxi……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们是服装品牌专卖店,一位顾客和她的朋友带着各自的孩子来店里玩耍,她朋友的孩子和他的孩子在追逐打闹中因为追逐造成她朋友的孩子摔伤,孩子追逐的时候双方大人都不在身边看护,而是坐在休息区闲聊。孩子摔伤都不知道,是我们的员工第一时间把孩子抱起,然后孩子母亲才把孩子送往医院,然后我们第一时间赶往医院看望,并垫付了医疗费用。孩子面部造成3.5公分划伤,缝了十几针。现在孩子家长要求我们赔偿,请问我们是否有责任,如果有的话,责任有多大?如果赔偿,按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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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30 16:28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们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30 17:35
根据你的介绍,更多的责任在于对方及其监护人。如果你们尽到了合理注意的义务,不存在安全隐患,则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30 20:06
你们没有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1-10-30 21:48
您好!只要孩子的损伤和您提供的服务以及安全保障责任的,是不需要赔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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