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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住房分割

黑龙江-大庆 10-31 10:44  悬赏 5  发布者:NFV9779 回答:(2)
我是2004年12月份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卖的一户楼房,2009年4月结婚,到今年的10月由于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婚后一直使用我自己的公积金在还房贷,她的公积金我一分没动。她要求获得房屋增值部分二十万元,请问增值部分从哪年算起?是从婚后算起吗?婚前增值的部分有她的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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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31 10:44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回复时间: 2011-10-31 17:34
您好!从婚后算起,婚前那部分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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