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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想要求加名,是否合理?

上海 10-31 11:38  悬赏 0  发布者:lxf060…… 给我留言  回答:(4)
婚前男方首付买房,但是首付款里有12万是借的,女方在婚前一年就开始存钱准备在还这12万,贷款是男方在还,但是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名字,如果不加女方名,万一到时离婚,女方能得到哪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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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31 11:41
不加名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有权分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
追问:

但是首付里有12万是女方还的,不过还的时间点肯定是我们结婚以后了,万一离婚,这12万算是女方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呢?

回答:

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10-31 11:59
如果不加女方的名字,那么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不可以主张对房子的产权,但是可以就婚后还贷部分主张权益。
我的补充: 2011-10-31 13:38
这12万算你和他之间的民间借贷,与房屋的产权无关。
追问:

如果不加名,但是将房子公证为夫妻共同拥有,那以后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呢?

回答:

公证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话,那么房子就算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10-31 12:22
您好!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后有还贷部分,则女方才有权利要求分割婚后还款份额!详情可以来电咨询13651844276
回复时间: 2011-10-31 19:40
1、男方同意的话,可以加名字,添加名字对女方会有保障;
2、不加名字的话,该房产由于产权人为男方,离婚时,房子仍归男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3、若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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