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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是否属于共同拥有?

湖南 10-31 16:41  悬赏 0  发布者:雪铁龙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今天经老公同意去房管所想加上妻子名字,变为共同所有,但是由于是贷款,无法办理,像这种情况,如果离婚后,房子是否属于男方独有还是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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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31 16:44
双方约定共有并公证,这样的话,离婚时女方就有权要求分财产
追问:

如果做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并公证,之后男方又于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另一方做公证为共同所有,那之前做的那份是否自动失效?我听别人说公证是以日期最后一份为准,不知是否是这样?

回答:

你说的这种情况适用于多个内容冲突的遗嘱的情形

回复时间: 2011-10-31 16:46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很清楚,归男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可做债权处理,房产升值部分给予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1-10-31 17:15
没加上属于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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