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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正当理由一再拒绝不去做重新鉴定怎么办

河南-南阳 10-31 17:14  悬赏 0  发布者:罗志刚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是嫌疑人一方,因为对方的鉴定有多处明显的违规情况,涉嫌诬告,所以案卷在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并提交到法院后,法院根据我方提交的证据,把案卷又退回到原办案单位---上集镇办出所,并要求其对受害人去做重新鉴定。这时受害人提出让我们先给他拿医药费及误工费,如果我方不拿,对方就不去做鉴定,而且还要求我方为其单独提供一辆车去做鉴定。对方的这种要求明显是不合要求的,可办案单位负责人淅川县上集镇办出所指导员杜涵却一再支持对方的这种无理要求,并说如果不答应对方要求,对方不去做鉴定他们也没办法,一切后果由我们负责。请问大家他这种做法对吗?如果不对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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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31 17:35
你们可以共同制定机构重新作鉴定!

怎么做,派出所应协调推进作用更!不是不管!!
回复时间: 2011-10-31 18:06
共同指定机构重新作鉴定
回复时间: 2011-11-01 12:34
共同指定机构重新作鉴定
回复时间: 2011-11-02 17:11
共同指定机构重新作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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