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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现任老公都是另一半去世后认识再婚的,已领证一年,他有一个儿子已结婚生子,户口是单独的

重庆 04-21 00:0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与现任老公都是另一半去世后认识再婚的,已领证一年,他有一个儿子已结婚生子,户口是单独的。我带来两个女儿(大女今年十九岁,未上学已上班,小女十二岁在上学丿我们和他儿子都在一起生活,生活费都由他支出,我们没出生活费。现因公路阔建被征用地,每个人有十六万的补偿款,请问他有权利管我和我女儿的补偿款呢?我能不能单独管。他准备用这个钱去买房屋,这种情况该写谁的名字更好,万一写他的,他有权利自行处理过户给他儿子吗?万一以后离婚,他儿子和我女儿都有份吗?(他特别顾他儿子,他婚前的所有房屋,车子都写在儿子的名下,他就剩人一个,我们各自找的钱自己管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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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4-21 09:36
你好,建议自己保管,如果购房写你们孩子的名字比较有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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