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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浙江-台州 04-21 09:58  悬赏 0  发布者:正义所在 给我留言  回答:(5)
请问一下,就是10级伤残。劳动局的人赔付标准写的是四万元。为什么他却只给我们两万八。说什么都是这种标准。我怀疑他们有骗保的嫌疑。请问赔偿的标准和受害人是所得有出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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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21 10:04
这是可以按照工伤来进行处理的
  • [辽宁-大连]
  • 吕金律师 VIP
  • 电话:15041130159
  • 441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21 10:40
有具体标准的
回复时间: 2016-04-21 10:00
工伤赔偿有具体标准的
回复时间: 2016-04-21 10:06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时间: 2016-04-21 20:42
可以中才维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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